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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之“自我规范”

作者: 发布日期:2015-2-3 14:27:00 浏览次数:2453 次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这个总目标作出了阐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这次党的全面依法治国决议我表示由衷的高兴与欢呼,可谓及时雨,顺应时代的春风,治理好国家的良药,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

    决议的涉及面是全面的,深入到各个制度与体系,宪法、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党的建设、监督、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等等,要想让这次的决议能够圆满的实施,就需要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我们每一公民共同去努力,出谋划策、严格依法执法、严格守法。在此我就谈谈我的想法,依法治国之"自我规范"。

    中国历来以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自居,全面依法治国除了要在法律体系建设上下功夫,还要在法律执行的范围上有新招。也就是说在宣传及执行两个层面上要做到位。避免上面热热闹闹、下面冷冷清清,许多人都未所闻或躲在国外根本就不采。只有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严格执法,让人人知法懂法,依法守法,才能真正的起到依法治国,从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国之梦。

    要依法治国,那我们就要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在知法的基础上去规范我们的行为,我称之为"自我规范",是带有主动的意念。为什么要这么提出来呢?就是因为在当下,有许多的人不是不知法,而是不去规范自己的行为。试看看,那么多的贪官,从周永康、徐才厚、陈希同、蒋洁敏、刘志军、陈志鸿、周振民-------。也就是说中国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处长、科长,贪官污吏多如牛毛,犹如蛀虫一般吞噬着国家、挖着社会主义的墙脚。可见除了从法律建设层面需要完善,执法层面上需要严格外,还需要提高个人的对法律的认识,对自己行为的规范约束。否则就像是蝗灾,用火烧也不管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自我规范"就是要从人人做起,中国人口众多,职业差别很大,有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有领导、有群众;有党员、有民主人士、非党员;有教师、医生、律师、法官、技术人员等等;各行各业,从事的工作不同、接受的教育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必须依法办事,严格守法。不管你职务有多高,权利有多大,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那我们要积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去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认为要在两个方面来做,一是工作中,二是生活上。

    先来说说工作中的规范吧,每个人都有自己从事的职业,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办事,法律允许的就要尽快办理,不能高高在上,爱理不理;法律不允许的就要坚决阻止,不能人情用事,或被金钱买通,为什么河流污染得不到治理?为什么一个人能办几个身份证?为什么煤矿总发生爆炸等安全事故?为什么城市空气污染这么严重?-------为什么?主要是许多的政府官员及公务员被金钱收买,丧失了人性,不该批的批了,不能盖章的盖章了,从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与社会伤害。再来看看我国的司法情况,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公正,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冤假错案,为什么不少的人在地方告不了状,只有跑到北京来上访呢?虽然不是全部,但有一大部分是地方的官员不作为等情况,使得老百姓申冤无门。我说这些就是想通过这次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我们每一位公职人员要依法办事,对得起自己的职务,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做一位真正的人民公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与稳定。也许你不是公职人员,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样重要,你是老板,你就要遵纪守法,要保证员工的权益,要依法缴税,要遵守招标法、要严格遵守合同,不得有欺诈、蒙骗行为。如果是员工,你有权保护环境,有权维护产权,有权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听任老板安排去做违法之事,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个原则就是底线,也是红线,无论谁来说情也不能放弃,无论怎样也不能做。

    再来说说生活上的依法"自我规范"吧。也许有人想生活是自己个人的事,谈不到法律层面。其实不然,你开车是不是要遵守交通规则,酒后驾车是不是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对别人造成伤害;家里不用的煤油、硫酸等有害物质你把它扔到水中或土壤中,是不是会污染自然,可能危及到人类或其它动物;你商场拿东西不掏钱,坐车不买票,那就是偷窃;你破坏了公共设施也可能对社会带来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国家财产损失;你为了吃到野味或通过捕捉贩卖珍稀动植物,那就给别人犯罪提供销赃之处或变成直接犯罪;你吸食毒品或买卖毒品,那更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等等,生活中零零种种需要我们遵守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自己规范的行为。

    依法"自我规范"有其重要意义,每个人有了自我规范的意识就会去学习法律,就会把法律同自己的行为紧紧联系在一起,学到了知识,规范了行为;其次,通过自我规范,防微杜渐,把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之中,而不会去心存侥幸,避免了贪污行贿受贿等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自我规范,也将自己的道德行为上升到法律法规上来,更加有利于社会,有助于自己的人生。

    我提倡依法"自我规范",也许大家并不看重,但我觉得这也是治本之事,从某种意义上讲更有效,更能预先防范于未然,依法治国,从我做起,人人遵守,如此这般,我国的依法治国决定就能顺利推进,并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十四支部
                                                                          匡红飞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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