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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详解“下班买菜出意外属工伤”:须有2限定

作者:新华网 日期:2014-9-3 8:40:00 浏览次数:1874 次

    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而在规定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四种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进行了解释。其中,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以算工伤最为引人注目。对此,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上下班途中买菜时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须有两大限定: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

    据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那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呢?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这还要紧扣《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中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上下班途中买菜,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前提下,方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在买菜过程中与人发生口角或摔伤跌伤等,皆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上下班途中的工伤,像接孩子、顺路买菜等都可算其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但如果是下班后朋友聚会、逛街、购物、娱乐等等,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

    据悉,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进行工伤认定时其申请材料中应当附具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案例

    案例一

    某男,双休日下午四点半离开公司时,在公司门口发生意外,要求认定为工伤。

    但经查,当天该男子并非因为加班而去单位,而是跟同事相约打牌,打完牌之后离开公司去吃饭。就此,尽管其是在离开公司途中发生意外,但并非因为工作原因,故不认定其为工伤。

    案例二

    某高尔夫球场经理,在冬季歇业期间,去高尔夫球场,之后开车撞上大树。其表示尽管处于歇业期间,但是为了跟人谈合作之事方去球场,要求认定为工伤。

    但经调查,其去球场并非工作原因,同时当时确为球场歇业期,也无法提供与人洽谈合作事宜的相关证据,故不予认定工伤。后经过法院的两审,也维持了原认定结果。

    延伸阅读

    受了工伤该如何赔偿?

    根据不同的伤残结果,会有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但是基本上,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怎么申请工伤保险赔偿?

    想要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对于多数企业职工来说,工伤保险费是由公司掏钱的。工伤保险就是我们常听到的所谓“五险一金”中的一险。

    当职工基本认定自己是因为工作发生的事故伤害以后,如没有特殊情况,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职工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该在事发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职工所属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都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

    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要提交下面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受理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做相关的调查核实,以及诊断鉴定。

    若职工方认为职工受了工伤,而所在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要由所在单位来承担举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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