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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诚信

作者:国际人才员工 郑石 日期:2013-8-22 9:15:00 浏览次数:2572 次

近十年来,诚信成为我国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这个词,历史底蕴深厚,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说文解字》则提到“人言为信”。“诚”“信”二字在古文中,可以理解为一个意思的两种程度的说法,后来,人们将二字合而为一,其构成之统一,含义之和谐,内容之坚实,得到当今社会道德体系的普遍认可。

在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之际,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就显得尤为明显,尤其是诚信建设,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更是受到了严峻挑战。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近年来“诚信”不断在国家重大会议上被提及。党的十六大在阐述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一个重要论断:“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十八大报告中,更是将诚信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正在形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鞋子论”一样,只有在深刻认识到诚信缺失给社会正常秩序带来的危害后,只有在切身感受到诚信缺失给生产经营造成的损失后,我们才能更加珍惜诚信之风的形成,才能坚定的将这股风带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接受市场和道德的双重考验。

正如市场经济不是一个只讲赚钱、不问手段的经济体系一样,人力资源也不是一个只算人头、不讲关怀的行业。人力资源是一种劳动力资源,人力资源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市场中,劳动力是一种商品,所有的经营活动都围绕着人来进行,由此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应该是最讲人文关怀、最以人为本、也是最需要诚信的行业。市场可以从不成熟做到成熟,行业可以从不规范发展到规范,企业可以从弱小经营到强大,人也可以从幼稚变得经验丰富,但这都不是一个市场、一个行业、一家企业和一个人可以放弃诚信的理由。看看我们越来越完善的法律吧,劳动合同法的又一次修订来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的各方,我们是该欢呼法制社会的又一次进步,还是该悲哀又有这么多不诚信的事实已经发生在我们这个行业中,以至于道德的力量已经不足以约束,需要法律的准绳加以强化。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们更应该用法律去约束别人,用道德来衡量自己。在国际人才,诚信已成为我们审视自己的重要标准,诚信工作已成为我们内部协作的重要力量,诚信服务已成为我们服务客户的重要原则。作为行业一员,我们希望能够以身作则,以诚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诚信的意义并不止于它的道德力量。在儒家思想中,“信”是人道,而“诚”是天道,讲诚信是顺人道,更是和天道,所以诚信的真正力量在于信仰,在于心的坚持。

             业务保障部

                                                                        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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