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存档人员,由单位为该存档人员办理退休事宜。
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借档押金来国际人才档案管理部办理借档手续。待单位办理完成退休手续后,将档案归还至国际人才档案管理部,同时归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份。退休人员档案应移交至属地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档案接转流程如下:
1、单位为外资企业性质,持已核准的退休材料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来国际人才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非公有制用人单位可根据京人社服发[2021]40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用人单位到其参保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报事项,待完成申报手续后,本人持已批复的申报材料及已核准的退休材料来国际人才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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