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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 邀请函电的有效期如何计算?
答:邀请函电有效期是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个月。

2. 问: 如果邀请函电上的入境地点是北京,那么申请人可否从中国其他城市入境?
答:可以。因为持邀请函电在中国驻外使馆申请的签证是没有注明入境城市的。

3. 问: 哪些国家的人可以免签进入中国?
答:日本、新加坡、文莱。入境停留天数15天。停留期满可以申请续期。

4. 问: 哪些机构可以签发邀请函电?不同机构发的邀请函电有什么区别?
答:邀请函电可以由外交部授权的单位签发,我中心是外交部授权的单位之一。有关委托我中心办理邀请函电的程序请联系我们的商务咨询部联系。

5. 问: 如果申请者拥有双国籍或两个名字该怎样申请?
答:申请邀请函电时只可以选择一个国籍名字拼写以所持的有效护照持有人名为准。

6. 问: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办理邀请函电?
答:我们只接受在华注册的企业的申请,为其办理商务邀请函电。

7. 问: 申请人是否需要持邀请函原件去申请签证?
答:根据申请人的国籍、邀请函电种类不同,中国驻外使领馆(处)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也不同,请与签证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确认。

8. 问: 什么是签证的入境次数?入境次数用尽怎么办?
答:签证的入境次数,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前往中国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自动失效,不能变更。如需再次前往中国,应重新申请签证。

9. 问: 两次签证是什么回事?
答:两次签证指在签证有效期内允许两次进出中国。比如,申请人5月1 日进中国上海,5月3日离开上海到香港;在香港住了一个晚上,5月4日到广东。这种情况,您应申请两次入境签证。香港与大陆实行不同的出入境管制。

10. 问: 什么是签证的有效期?
答:签证的有效期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满前任何时候可持用此签证前往中国。如果有效期已过,签证即告失效。过期签证不能延长,如还需赴华,须重新申请签证。

11. 问: 什么是签证的停留期?签证的停留期不够怎么办?
答:签证的停留期,系指持证人每次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时间,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持证人可在停留期内在华停留,如签证停留期不够,持证人必须在签证停留期满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有关延期手结,请与我们的咨询专员联系。

12. 问: 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有什么关系?
答:如您的签证签发日期为2002年5月10日,签证有效期为2002年8月10日,停留期为30天。你应在2002年8月10日前到中国(否则签证失效),自你到达中国那一天(如2002年8月7日)起,您最多可在中国停留30天(到2002年9月5日)。
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90天,一般应在出发前一个月内申请签证。
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是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签证规定和申请人的要求和需要而确定的,它们在签证纸上体现出来。取到签证后,请务必认真检查一下,以免影响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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