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社会化办理指南

服务对象:北京户籍个存人员或立户单位存档人员

服务类别:退休人员档案社会化管理

受理地点:档案管理部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办理条件:已审批完退休且单位办理完社会化手续

办理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休人员《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单位社会化批复文件/《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立户单位转出函(限立户单位存档人员)。

办理流程

本人持办理材料前来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