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解读及网上操作指南
1.个人自行中断缴费后,可否补缴中断前的社会保险费?
答:不可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申请之月起按月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因在缴费周期内找到工作等需要暂停缴费的,已缴社会保险费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暂停缴费当月及以后月份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退还。举例说明,缴费周期:按年缴费,缴费起日期2021年7月,缴费止日期2022年6月;2022年3月2日申请办理减员,当前已缴费,应退还起日期2022年3月,止日期2022年6月社会保险费,社保系统中减少日期为2022.02。
3.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因在缴费周期内找到工作等需要暂停缴费的,还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尚未在选择缴费时段内完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时申请缴纳未缴月份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起日期应为未缴费时段的起日期,止日期为暂停缴费前一月,应与社保系统中减少日期一致。举例说明,缴费周期:按年缴费,缴费起日期2021年7月,缴费止日期2022年6月;2022年3月2日申请办理减员,当前未缴费,可申请补缴起日期2021年7月,止日期2022年2月社会保险费,社保系统中减少日期为2022.02。
4.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时间可以变更缴费周期?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年度申报期限内申报下一缴费年度的缴费周期,一般为每年6月5日至7月25日。如有调整,以每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公布时间为准。
5.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时,可以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吗?
答: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时,首个缴费年度内缴费周期默认为按月缴费,变更缴费周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6.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每个缴费时段的最后一个月是哪个月?
答:举例说明,缴费周期;按年缴费,缴费起日期2021年7月,缴费止日期2022年6月。按照社会保险费实行"当月申报、次月缴费"的模式,本缴费周期的缴费时段最后一个月是2022年7月。
7.灵活就业人员怎么样变更缴费周期?
答:个人通过北京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自助办理。(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网上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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